校内各单位:
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是教育部对高校实施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常态监测的重要举措,是开展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重要依据。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1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1〕60号)的文件要求,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学校正式启动2021年教育部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工作,现将工作要求及说明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填报工作,确定责任领导和数据填报人员,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数据填报人员信息表”(附件1)的填写。
2.各单位要加强数据采集的过程管理和责任管理,数据填报人员请认真学习“2021年数据填报指南及状态数据库指标变化”(见附件2),熟悉指标解释、内涵说明及填报要求,确保填报数据的准确性、有效性。
3.本次数据采集采用线上填报和线下填报相结合的方式,各单位填报的表格,须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做到有理有据,方便后续数据审核。
4.各单位应为数据采集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便利和条件,提前部署,相互沟通。各单位数据采集任务见《武汉晴川学院2021年本科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填报任务分解表》(附件3)。
5.各单位数据填报人员使用提供的填报账号和密码登录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完成填报工作,平台网址:
(https://udb.heec.edu.cn/passport/login.html)。
二、采集填报工作安排
(一)数据采集填报准备工作(9月13日-9月30日)
1.各责任单位提交填报人员和审核人员信息表给质评中心备案。
2.组织召开2021年数据填报工作布置会。
3.各单位准备填报相关的资料。
(二)数据初步填报(10月4日-10月15日)
1.为责任部门建立和分配账号,并赋予相应表格的访问权限。
2.建立数据填报工作群,质评中心协调责任单位、学院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交流。相关责任部门于10月13日前向质评中心提交电子版、纸质版签字盖章齐全的数据表(见附件3)和支撑材料,质评中心审核后方能在系统中录入数据。
(三)系统校验后预提交,形成反馈信息(10月16日-11月1日)
质评中心对填报数据进行系统校验,形成填报初步数据,并进行审查。如存在重大问题将反馈到相关责任进行相应的修订,然后重新填报,质评中心确认无误后将数据提交校领导审核。
(四)系统最终提交数据(11月2日-11月5日)
校领导审定后的数据提交系统。
(五)工作总结、质量报告编写(11月6日-11月15)
1.质评中心整理数据采集工作文件和资料,各责任单位对采集填报工作进行总结。
2.组织相关部门编写教学质量报告(要求和内容见附件4),提交学校领导审核,并上传和发布。
三、其他事项
1.为便于开展工作,请各单位数据填报人员加入QQ群。
2.本次填报的数据统计时间包含自然年、学年、时点三种。自然年指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学年指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时点指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据的统计截止时间,即2021年9月30日。各数据表格的具体统计时间详见填报指南。
3.所有附件均从数据采集工作群下载。2021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填报未尽事宜由质评中心统一协调。联系人:张美琴。联系电话:****4406。
附件:1.数据填报人员信息表
2.2021年数据填报指南及状态数据库指标变化
3.武汉晴川学院2021年本科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填报任务分解表
4.教学质量报告内容要求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