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级学院(部)、职能部门成立评建工作领导机构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7-05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为加强我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组织领导,落实评建工作任务,畅通沟通渠道,确保我校评建工作顺利有序开展,根据《武汉晴川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实施方案》的内容和要求,二级学院(部)、职能部门须成立本单位评建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包括组长、副组长、组员和评建专职人员(联络员),各单位领导小组按照学校评建工作领导小组及评建办的要求组织开展本单位的评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二级学院(部)领导小组由各二级学院(部)院长(主任)担任组长,其他领导担任副组长,系(教研室)主任、有关管理人员以及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为小组成员,并指定一名评建专职人员(联络员);各职能部门领导小组由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并指定一名评建专职人员(联络员)。各单位领导小组的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各组长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本组成员变动要求,由评建办审核后,报学校评建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2.请各单位于7816:00前将领导小组信息登记表(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学校评建办邮箱(联系人:况维涛,邮箱:115062590@qq.com);纸质版经本单位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后交到评建办:综一410,电话:87934406

附件:武汉晴川学院各二级学院(部)、职能部门评建工作领导小组信息登记表

评估与建设办公室

202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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